深圳擬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-榮尚熱能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2-14 16:00:00 信息來源:本站 23
據(jù)悉,此次深圳修訂控煙條例最大的變化,就是將“吸煙”的概念,從“持有點燃的煙草制品”,擴大為“使用電子煙或者持有點燃的其他煙草制品。”這意味著今后深圳禁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制品和吸傳統(tǒng)卷煙,也禁止吸電子煙。
同時,《征求意見稿》還擴大了禁煙場所,將公共汽車、長途客車、出租汽車、地鐵、船舶、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(qū)域列入禁煙場所。同時規(guī)定,地鐵出入口外側(cè)5米范圍內(nèi)禁止吸煙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,在幼兒園、中小學校、青少年宮、兒童活動中心周邊一百米內(nèi)不得銷售煙草制品。否則由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并處3萬元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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